DHL通知,从2010年12月起,对貨件寄往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的货件均不接受收件人地址为P.O Box。 否則貨件有可能被当地直接退回发件地,如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会由发件人自行承担。 註:澳洲国家的此相关信息请参考DHL“COURIER/SERVICE GUIDE 2010”,而新西兰此国家的相关信息请到时参考DHL的下一季“COUTIER/SERVICE GUIDE 2011”